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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办法(试行)
2016-06-20     (点击: )

为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鼓励我校教师开展学术研究,依据我校“十二五”科研规划的精神和学校认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等级目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作为第一作者在指定的期刊上以天津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本校教职工。

第二条  奖励级别与标准

一、A级期刊每篇奖励10000元。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英文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索引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二、B级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

在《外语教学与研究》、《当代语言学》、《中国语文》、《中国翻译》、《外国文学评论》、《国外文学》、《文学评论》、《哲学研究》、《哲学动态》、《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管理世界》、《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共党史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求是》、《社会学研究》、《中国人口科学》、《教育研究》、《文艺研究》、《统计研究》、《历史研究》、《考古学报》、《民族研究》、《世界宗教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体育科学》、《心理学报》、《国外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战线》、《人民日报》(学术文章3000字以上)、《光明日报》(学术文章3000字以上)、《中国教育报》(学术文章3000字以上)等36种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C级期刊每篇奖励3000元。

在《世界汉语教学》、《外国文学》、《文艺争鸣》、《自然辩证法研究》、《教学与研究》等430种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自201111日起,凡在天津外国语大学认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等级目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本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一二年五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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